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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 
企业申请办理“属地申报,口岸验放”通关方式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:2014-06-27  打印】 【关闭窗口

一、办理地点

乌鲁木齐海关监管通关处通关管理科

二、企业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

(一)采用“属地申报,口岸验放”通关模式企业申请书(附件1,附件2)

(二)乌鲁木齐海关适用 类管理决定书(乌鲁木齐海关企业管理处签发)

(三)企业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开户许可证、法人身份证等(全部为复印件,备案时需携带原件供海关审核)

(四)乌鲁木齐海关 公司关于开展“属地申报、口岸验放”业务的合作备忘录(附件3,需准备两份,并加盖企业公章)

三、业务咨询电话

0991-3627544;0991-3627535

附件:
1. 采用“属地申报,口岸验放”通关模式企业申请书

2. 采用“属地申报,属地放行”方式企业申请书

3. 乌鲁木齐海关 公司关于开展“属地申报、口岸验放”业务的合作备忘录